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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破解基层党员管理难、组织难、作用发挥难的问题,晋城市城区在社区探索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赋分权重定量化、评分流程公开化、结果运用有效化”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定《晋城市城区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使党组织管理有“标尺”,党员行为有“准则”,衡量党员有“刻度”,以“看得见”的硬指标有效推动党员学有收获、干有目标、做有成效。
01 分级分类差异化
因人施策“管”
聚焦解决不同特点的社区、不同类型的党员,如何运用积分制管理的问题,重点在分级分类上进行细化。
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在分级方面,建立“区委制定管理办法、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动、社区党组织具体实施”的责任落实体系,明确区、镇(街道)、社区三级责任,确保积分制管理方向不偏、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分类管理,准确定位
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根据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从业流向等属性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将社区党员分为***类“两委”干部党员、B类中青年党员、C类流动党员、D类老党员和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退休职工党员四个类别,实行动态跟踪调整,使每名党员都纳入一个类别管理、纳入党组织管理。对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卧床或行动不便的党员,经申请和组织审核后,原则上可以不纳入积分制管理对象。
02 积分权重定量化
精准赋分“定”
聚焦解决个别党组织开展活动走过场搞形式、积分标准“一刀切”、得分普遍一个样等问题,重点在赋分设置上进行优化提升。
优化赋分体系
社区党支部每月对党员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表现,围绕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赋分。将赋分分为共性积分、个性积分两大项目。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社区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为20个共性项目,不同类型党员3-4项个性项目,确保赋分全面准确,评有依据。
优化分值管理
简化分值量化,借鉴机动车驾驶证“12分”扣分办法,年初为党员发放积分卡,确定每名党员月度日常积分的初始积分为12分,实行加减分制,设置15个扣分项目和5个加分项目的共性积分。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义务和职责、任务,设置单项赋分的个性积分,确保赋分紧贴工作实际。
03 评分流程公开化
严格程序“评”
聚焦评分不合理、不客观等问题,重点在评分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化。
? 把日常积分与党员民主测评结合。
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总得分=党员日常积分(满分6分)+党员自评积分(满分2分)+党员互评积分(满分2分)+组织评定积分(满分2分)。
党员日常积分(满分6分)=(四个季度的得分之和÷4)×50%,根据每季度党员核定积分进行换算;
党员自评积分为2分,年终在民主评议会议上,由党员对照考核指标和赋分标准,进行自我评分;
党员互评积分为2分,在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上发放民主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党员进行互相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转换成党员互评积分;
党组织评定积分为2分,年终召开支委会议,对照赋分标准,通过支委评分的形式评定出党员的组织评定积分。
? 采取“月积分、季核定、年评定”进行全年量化评分。
每月末由社区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进行赋分,党员向党支部提供加分依据,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按照积分标准和内容,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评定党员月积分。
每季度末由社区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本季度三个月的积分相加,计算出平均分。
党员大会通报季度积分,接受党员评议。支委会会议提出党员季度核定意见,研究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月积分和季度积分情况,同时将结果报镇(街道)党(工)委备案。次年年初由社区党组织结合党员积分制管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 将党员积分制管理结果与民主评议结果挂钩。将党员积分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结合起来,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价。
年度总积分9分以上,评为“优秀”
6分-9分,评为“合格”
3分-6分,评为“基本合格”
3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以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执行。社区党组织召开支委会会议,将上年度总得分进行汇总,评定上年度党员等次,并向全体党员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党(工)委备案。
04 结果运用有效化
三个维度“用”
聚焦部分党员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心理等问题,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把积分结果与党员评先评优、落实政治待遇、鞭策鼓励成长挂钩。
优化激励机制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为党员家庭悬挂“共产党员模范户”,作为优先推荐党内外各类表彰奖励,优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优先纳入社区后备干部人选培养的重要参考。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促使党员比学赶超,争先晋位。
优化处置机制
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书记采用个别谈话、集中学习、定期帮教、奖惩激励、量化考评等具体措施进行帮教提升。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优化关爱机制
在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转化党员关爱之家”,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镇(街道)党(工)委通过党务干部结对包联,“转化党员关爱之家”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定期参加党(工)委开展的活动,将党员进行教育转化,转化期为一年。经教育转化合格的撤销转化期,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予以除名。
供 稿
城区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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