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委编办“五步工作法”促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委编办“五步工作法”促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
为全面落实《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关于青海省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加快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委编办五步工作法,统筹谋划、盘活存量、倾斜基层、精准实施,促进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
  一、盘活存量,深挖编制潜力。为统筹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按照“综合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地区、城乡、学校及学段间中小学人员编制配置”的原则,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学生规模、班级数额、在校学生数、教师编制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及中小学学生数量变化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坚持编制总量不突破,全面盘活空编存量,进一步优化调整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确保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更好地保障全县中小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倾斜基层,保障用编需求。根据全县教育布局需求和围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坚持向农村牧区适当倾斜,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乡镇寄宿制学校,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进行编制配置,努力解决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满足不了正常教学运转的实际困难。依据县教育部门提供的学校学生数等要素,结合各中小学实际情况,在严控总量范围内动态调整编制资源,向农村牧区中小学倾斜,进一步配强配足基层学校教师力量,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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