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抓牢“四根线”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抓牢“四根线”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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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认真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的落实执行,通过抓牢“四根线”,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抓住《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这条“主线”
  栾川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贯彻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不断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围绕《条例》抓学习。县委常委会、编委会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执行《条例》,并将《条例》纳入全县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种培训班学习内容,推动《条例》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二是围绕《条例》抓落实。根据《条例》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栾川县党政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办法(试行)》《栾川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衔接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围绕《条例》抓发展。结合县“十四五”规划布局谋划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牢记县委工作部门的职能定位,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和自身建设向组织部门看齐、与组织部门对标,自觉将机构编制工作融入大组织工作格局,做到与组织部门同频共振发展。
  二、抓紧《“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这条“红线”
  栾川县委编办对标《“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为部门(单位)划定“红线”。一是对照《“三定”规定》知责明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学习,强化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学习贯彻“三定”规定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明晰职责关系、健全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二是对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指导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不断完善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情况,着力提高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对照《“三定”规定》评估验收。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对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配备工作开展“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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