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四个规范”把好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关”

深圳市大鹏新区“四个规范”把好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解决实际工作中机构编制请示事项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对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范围、主体、程序及要求等进一步规范明确,让各办事处各单位充分掌握哪些事项可以报、如何报,切实提高报送公文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一、规范请示事项范围。明确请示的范围包括新区各单位、各办事处本级及其所属机构有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新区党工委编办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二、规范请示事项主体。新区各单位及其所属机构需要请示的机构编制事项,统一以新区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名义报送,未设党委或党组的以主管单位的名义报送,从源头杜绝乱报、滥报等倾向。各办事处内下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需要请示的机构编制事项,统一以街道党工委的名义报送。
  三、规范请示事项程序。一是新区各单位、各办事处提出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前,可先与新区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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