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编办“四不四有”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编办“四不四有”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为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新要求,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编办坚持“四不四有”原则,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发挥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业务学习“不断档”,科学指导有思路。认真研读新版《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手册》等规范性文件,将系统操作流程、办理要件、业务关键指标、注意事项等内容学深悟透、熟记于心,做到“一口清”。针对新版实名制信息系统安排部署时间紧、信息维护要求高的特点,精心编制三个版本的系统操作进阶教程。初期下发“简明操作版”,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用编申请、增减编业务办理、信息维护、账号管理等操作,后续逐步下发“进阶提升版”和“专家完整版”,对高级查询、统计分析、快捷导航及报表生成等进阶操作进行详细指导说明,并依托业务交流微信群进行全程“保姆式服务”,确保各单位业务办理顺畅、数据维护准确,提升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效能。
  二、制度建设“不放松”,用编审批有原则。严守机构编制审批制度,依据《中共昌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编委“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有关规定。对于人员调动等情况,由编办在接到用编单位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单位编制以及职责职能实际,提出初步意见并形成议题材料,依次经室务会和县委编委会研究审议。编委会议研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函》并根据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等材料指导并审批单位的用编申请、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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