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编办“四大建设”构建高效化机构职能运行体系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编办“四大建设”构建高效化机构职能运行体系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编办聚焦整体智治格局,一体推进部门单位职责体系建设、“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构建高效化职能运行体系取得了新成效和新突破。
  一、部门单位职责体系建设有新举措。根据全面深化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求,进一步推进现代化党政机构职责体系建设,推动部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高效协同。按照“一张清单”、“一套流程”、“一个平台”、“一体监管”的原则,开展全区多部门协同管理“一件事”工作。在前期顺利完成农业农村局多部门协同管理“一件事”责任清单梳理试点的基础上,推开全区面上部署工作。截止目前,24个牵头部门初步梳理形成181项协同事项(其中协同管理类132项、协同办理类49项),其中71个事项与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有效匹配,为全面服务基层治理、加快打造县域整体智治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有新成效。根据省委关于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治理格局要求,健全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体系。坚持全覆盖、系统性、制度化要求,梳理发布72项涉村(社区)事项清单和相对应的164条工作任务。同步建立《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实施办法》,并将涉村(社区)事项清单公布与加强换届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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