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昆山市委编办聚焦“高、新、实”重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江苏苏州昆山市委编办聚焦“高、新、实”重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江苏苏州昆山市委编办结合机构编制主责主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让制度的篱笆再扎紧,制度的作用再释放,推动重大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一、把握一个“高”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党的机关角色定位更加明确。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二是制度内容更加完善。丰富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决策内容、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实施与监督、决策责任追究等内容。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又增强执行和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兼顾民主和效率,形成程序规范、工作有序的约束机制。
  二、瞄准一个“新”字,着力做好内外兼修
  一是吐故纳新、动态调整。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对2016年制定的《昆山市编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重塑、更新、完善。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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