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委编办围绕“三完善三坚持”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委编办围绕“三完善三坚持”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委编办狠抓“三个完善”、紧扣“三个坚持”,持续加强党的领导、细化管理举措、常态巩固学习,一着不让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机制建设,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根据《条例》精神,先后草拟、修订了《中共沭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沭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审批程序,2019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县委编委会11次,涉及议题119项,均严格按照动议提出、材料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办理机构编制事项。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委编委汇报机构编制重要工作部署、政策规定和机构编制动态,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坚持科学精细推进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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