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委编办坚持“三项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吉林省白山市委编办坚持“三项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吉林省白山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坚持“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让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落实“生根发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的重要内容。白山市委编办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落实纳入党委编委议事议程,坚持把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与重大改革管理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特别是在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上,围绕报告什么、怎么报告这一主线,进一步明确了报告内容、报告时限、报告要求等,确保报告制度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坚持好机构编制核查制度,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进入“法治轨道”。新一年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建立检查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白山市委编办根据现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改完善了《中共白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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