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的八条措施

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的八条措施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确保圆满实现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存量企业扩产增税
    1.凡在市城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满一年的工商业实体企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已享受地方税费扶持政策的企业、平台公司不纳入,下同),本年度缴纳不含欠税的地方税收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增幅超过5%的,按增幅分段累进给予奖励。增幅5-10%(不含5%)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20%给予奖励;增幅10-20%(不含10%)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25%给予奖励;增幅20%以上(不含20%)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获奖企业可依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其中法人代表奖励金额不超过3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二、引进增量企业积极纳税
    2.通过普惠制或“一事一议”的方式,采取税收、金融、人才、住房支持等形式,吸引矿产品贸易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人力资源共享经济平台将总部设在市城区,按其在本地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不超过90%的比例予以奖励,具体扶持奖励政策由相关责任单位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3.对2020年新引进的工商业实体企业,当年缴纳地方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按其地方实得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其地方实得部分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已出台新引进企业奖励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三、支持重点领域挖潜补税
    4.对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奖励。对纳入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的项目,完成年内投资额且年内缴纳地方税收500万元以上的,按其地方实得的5%给予施工企业(在市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企业)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5.鼓励兴建人才住房。对企业闲置用地、行政事业单位已摘牌土地、平台公司已摘牌持有土地,鼓励通过办理调规手续专门用于建设人才住房。〔责任单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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