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阅读感想20字(昆虫记阅读感想300字)

今天阅读《昆虫记》的第二卷的第一章。

睿智的红蚂蚁

昆虫记阅读感想20字(昆虫记阅读感想300字)

有这样一位睿智的观察者,虽然他不是那么了解收集在橱窗里的动物,但是却是研究原生态动物的专家。在他的专著《动物的智力》中,他说:

法国这种鸟,根据经验知道北方寒冷,南方炙热,东方干燥,西方潮湿。它可以通过丰富的气象知识判断方位,方便飞行。假如把鸽子放进篮子里,拿块布盖着,从布鲁塞尔把它们带到图卢兹,它们是没法凭借眼睛把路线记下来的,但是没有人能妨碍鸽子凭借自己对气温的印象,感觉到自己是向南进发的,所以它才会一直向北飞。一旦感到天空的温度跟自己家乡的温度相当,它就会停下来。就算不能马上发现旧所,它也可以向东或者向西飞上几个小时来寻找,以便纠正偏差的路线。

但是这种解释只适用于在南北方向移动这种情况。如果是在等温线上向东西方向移动呢?那就得另当别论了。再者,这种解释是不能在动物中被推广的。鸽子从几百里远的地方返回自己的鸽棚。燕子穿越海洋从远在非洲的越冬地重新回到旧窝,在这种漫长又艰辛的旅行中,动物是靠视力来指引方向的吗?猫咪从城市的一端跑回另一端的家里,穿越迷宫似的大街小巷,靠的不仅仅是视力,也不可能是气候变化的影响。同理,我的石蜂也不是靠视力辨别方向的。比如在密林里放出几只石蜂,它们不会飞很高,离地面大概只有二三米,既然无法一眼看出地形全貌以便画出地图,那么为什么要了解地形呢?它们盲目地在实验者身后转几个圈,犹豫了那么一会儿,便向北飞去了。那里有高耸绵延的丘陵,有茂密树林的遮挡,它们顺着不高的斜坡往上飞去,穿越这些障碍。的确是视力帮助它们躲开各种障碍,但视力不能告诉它们要往哪个方向飞。温度显然也不能起什么作用,仅仅是几公里的距离而已,气候是不会有什么变化的。我的石蜂没有从对热、冷、干、湿的经验中学到什么,更何况那还要耗费它们几个星期的时间。就算它们熟悉方位,但蜂窝和放飞地的气候都是一样的,它们怎么能对向哪个方向飞这种事情拿定主意呢?

能不能假设动物们具有人类所没有的一种特别的感觉呢?对于这些现象,我不禁想提出一种神秘的东西来解释。没有人想否定达尔文的权威,他得出的也是一样的结论。动物能够感受磁性吗?当它们身上紧贴一根磁针时,对它们的感觉会有什么样的映现呢?动物对地电会有什么样的感应呢?人类也拥有这样的感应能力吗?毫无疑问,我指的是物理学的磁力,而不是梅斯梅尔和卡缪斯特罗之流的磁力。如果水手本身就是罗盘,那干吗还要随行带罗盘呢?所以人类肯定是没有相应的能力的。

依然是这位大师的观点,身在异地的鸽子、燕子、猫、石蜂等动物能够找到方向,都是拜一种特别的感官能力所赐。这种能力人类不具备,甚至不能想象。我不能确定这是否是对磁力的感觉,但我已经尽我所能去研究这种能力,对此我感到满意。跟人类比起来,动物是多么伟大,多么先进啊。除却我们拥有的感官能力之外,动物又增加了一种。为什么人类没能拥有这样的能力呢?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环境来说,这样的能力是多么有用的武器啊。如果像人们研究发现的,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的动物都是从原细胞这一唯一起源产生,并且遵循自然规律在历史进程中自然进化,发展最好的天赋,摒弃最差的天赋,那为什么在低级的动物身上有这种奇妙的能力,而身为万物灵长的人类反而一丝一毫都学不会呢?这种能力远比胡子上的一根毛,或者尾骨上的一截骨头更值得保留啊。我们的祖先怎么会任凭如此优秀的能力在进化中逐渐遗失了呢?

如果这种感官功能真的没有遗传下来,那就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此,我请教了进化论者,并且期望从原生质和细胞核那里得到不一样的答案。

我们总是认为有某种未知的感官存在于膜翅目昆虫身上的某个部位,是通过某种特殊的器官来感知的。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触角。我们总是习惯把昆虫那些不明了的行为归结于触角,想当然地认为触角上一定有什么特殊的构造来满足人们的争论,但我的确有充分的理由来怀疑触角带有指向的能力。当毛刺砂泥蜂寻找猎物幼虫时,的确不停地用像小手指一样的触角不断地拍打着地面。那些探测丝仿佛在指引昆虫去捕猎,它们能同时指引昆虫旅行的方向吗?这依然存疑的一点,如今已经被我弄明白了。

我齐根剪断了几只高墙石蜂的触角,然后把它们带到其他地方放掉。但它们像其他的石蜂一样。很容易就返回了巢穴。我用同样的方法试验了我们地区最大的节腹泥蜂栎棘节腹泥蜂,这种平时能捕捉象虫的节腹泥蜂也回到了它的地穴。由此,我们可以完全摒弃触角具有指向能力的说法。如果这种能力不存在于触角上,它又能存在于什么地方呢?我也不知道。然而,失去了触角的石蜂,回到蜂房并不马上恢复工作,而是盘旋在正在建造的蜂房前,休憩于石子上,停靠在蜂房的石井栏边。它们长久地凝视着没有完工的建筑物,看起来像是在悲伤地沉思。它们来来回回,赶走了所有的不速之客。可是它们也没有运进蜜或者煤灰。到了第二天,它们彻底消失了。一日没有工具,工人天去了工作的兴趣。触角是石蜂的精密仪器,如同建筑工人的圆规、角尺、水准仪、铅绳一样重要。当它砌窝时,需要用触角不断地拍打,探测,勘探,只有用触角才能把工作干得精确。

到目前为止,我只实验过雌性石蜂。基于母性,它们对巢穴总是比雄蜂忠实得多。假如实验的对象是雄蜂,那么结果会如何呢?我总是不太信任这些爱拈花惹草的家伙,有那么几天,它们“一窝蜂”似的在蜂房前面等待雌蜂出来,为了占有情人而互相争风吃醋。然后不管建设工程多么如火如荼地进行,它们都跑得无影无踪。我不明白,对它们而言,回到出生的蜂房或者在别处安居有什么差别呢?只要有老婆就行。没想到我居然想错了,它们也回窝了。由于它们比较弱小,我没有让它们飞太远,只有1公里左右。然而,对雄蜂来说,这也是一场在陌生场所里进行的远征。谁让我从来没见过它们长途跋涉呢?毕竟白天它们就观赏花朵或者参观蜂房,到了晚上就在荒石园的石堆缝里或者旧洞里藏身。

三叉壁蜂和拉氏壁蜂在石蜂丢弃的洞穴里建造房子,比较多的是三叉壁蜂。我要利用这个机会,好好了解一下方向感在膜翅目昆虫上的普及度–这可是个好机会。三叉壁蜂可是不论雌雄,都会返回窝里的。我高效率地解决了一些短距离的实验,结果则与其他实验的结果完全相符,所以我信服了。不论怎样,这些实验都证明,棚檐石蜂、高墙石蜂、三叉壁蜂和节腹泥蜂这四种昆虫都可以返回巢穴。那些例子能否证明所有的昆虫都具有从陌生地方返回的特殊能力呢?我可不想这样苟且,据我所知,有一种反例,非常能够说明问题。

在荒石园各式各样的试验品中,我的第一选择是著名的红蚂蚁。这种红蚂蚁好比人类中能捕捉奴隶的亚马孙人,但是它们不擅长哺育儿女,即使食物就在身边也不知道去哪里寻找。它们只能去寻找佣人来伺候它们吃饭,为它们打理家庭生活,为此红蚂蚁会去偷不同种类的蚂蚁邻居的蛹。这些蛹被运到窝里后,不久就会脱皮,羽化,这些蚂蚁中的异类就不得不承担起红蚂蚁家族中繁重的家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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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的下午,我常常能看到这些蚂蚁兄弟出来远征。蚁队能有五六米长。只要沿途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它们就不会停止前进,一直维持队形。但是,一旦发现有蚂蚁窝的蛛丝马迹,领队的蚂蚁就会停下脚步,前排的蚂蚁乱哄哄地散开,又不能走远,只能在原地团团转。后排的蚂蚁大步跟上,便会越聚越多。当出去打探情况的侦察兵回来,证实情况是错误的,它们又排成一队前进。这些强盗穿过荒石园里的小路,消失在草丛中,过一会儿又在远一些的地方出现,然后钻进枯叶堆,再大摇大摆地爬出来,看起来是在盲目地寻找。

终于发现了目标–黑蚂蚁的窝,红蚂蚁们就兴冲冲地冲进黑蚂蚁蛹的宿舍,然后很快带着战利品上来。但是在地下城市的门口,黑蚂蚁也在奋力保护着自己的财产,红蚂蚁像强盗一样横冲直撞。这场战斗触目惊心,但是由于双方力量悬殊,胜利的果实毫无疑问是属于红蚂蚁的。它们每一只都带着掠夺物,用大颚咬住还睡在襁褓里的蛹,匆匆忙忙地往回赶。如果读者不了解奴隶制习俗的话,这故事读起来一定相当有趣。可惜这个亚马孙人的故事已经跟昆虫回窝的主题相差太远了,抱歉我不能再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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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到了战利品的这伙强盗,来时候的路途远近取决于附近有没有黑蚂蚁。如果走上十几步路,或者五十步路能碰到黑蚂蚁巢穴,它们就会停下来。可是如果没碰到,它们可以走一百步路,甚至更多。有一次我就看见红蚂蚁攀越荒石园四米高的围墙,远征到荒石园之外远远的麦田处。走什么路,对这支所向披靡的队伍来说是无所谓的。草从、枯树堆、乱石堆、不毛的土地、砌石建筑,它们都可以穿过。它们在道路的性质这方面并没有特殊的偏好。

去时候的路是不确定的,但是回来的路却是确定不变的,必须原路返回。无论去时的那条路是多么曲折,要经过多少障碍,就算那是最难走的艰难险阻,也必须回去重新面对。捕猎的偶然性使红蚂蚁常常要身不由己地选择非常复杂的路线。现在它们带着战利品回来了,依然是来的时候怎么走,回去就那么走。就算再辛苦,再危险,它们的路线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假如它们穿过的是厚厚的枯叶堆,那么这条路对它们来说就是一条随时会失足掉下去的布满深渊的魔障;一旦掉下去,就要从谷底爬上来,爬到摇摇晃晃不稳固的枯枝桥上,最后还要走出小路的迷宫,大部分红蚂蚁都会累得筋疲力尽。那又有什么关系?困难还是要克服的。即使负重增加了,它们依然会穿过这迷宫。要是它们能发现旁边的一条好路–十分平坦,离原来那条路几乎一步都不到,那就能减轻不少的疲劳。可是它们根本没有发现这条仅仅偏离了一点的路。

有一天我把池塘里的两栖动物换成了金鱼。第二天,红蚂蚁们出去抢劫,恰好就是沿着池塘的护栏内侧,排成一个长队前进。没想到北风劲吹,从侧面向蚁队猛刮,把几排的土兵都吹到水里去了。金鱼连忙游过来,张开贪婪的大嘴把落水者都吃掉了。这么一条充满艰辛的艰难道路,蚂蚁们还没过天堑呢,就牺牲了不少。我想,它们回来的时候该换一条别的路走了吧。可事情不是这样的,衔着蚁蛹的队伍还是走上了这致命的悬崖,金鱼像得到了天上掉下来的双倍食物:蚂蚁,以及它们嘴里衔着的猎物。蚂蚁们宁愿被大量地消灭,也不肯选择一条新的道路。

红蚂蚁们一路远征,左兜右转,没有两次相同的道路,一定是因为很难找到家的缘故,所以红蚂蚁去时走哪条路,回来还是要选择那条路。只要它不想迷路,就不能随随便便挑一条路走,它必须走原来的那条路才能回家去。爬行毛虫,从窝里爬出来,爬到另一根树枝上寻找那些更对胃口的树叶时,在行走的路上织了丝线,毛虫是顺着这条线才能返回窝中的。这条丝线是它们回家的线索,是出远门就可能找不到回家的路的昆虫所能使用的最原始的方法。我们对靠原始方法回家的爬行毛虫的了解,可比对那些靠特殊感官定位的石蜂等昆虫的了解要多得多。

但是同属于膜翅目昆虫的红蚂蚁回家的方法却很有限,你看它们只能按照原路返回。难道它们也是在模仿爬行毛虫吗?它们的身上没有能够吐丝的劳动工具,所以路上不会留下指路的丝。那么它是通过散发某种气味,比如甲酸味,再通过嗅觉来给自己指路的吗?大多数人们都同意这种说法。

如果说蚂蚁是通过嗅觉来认路的,而这嗅觉就存在于动个不停的触角上,我不太赞同。首先,我不相信触角上会有嗅觉,理由已经说明过了。另外,我也希望借助实验来证明,红蚂蚁并不是靠嗅觉来指引方向的。

我花了整整几个下午来侦察我的红蚂蚁们出窝,但是常常无功而返。于我而言,这太浪费时间了。我找了个不太忙的助手–我的孙女露丝,她对蚂蚁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她见过红蚂蚁大战黑蚂蚁,总是沉思蚂蚁抢劫襁褓中的小孩一事。露丝的脑子里充满了崇高的职责感,十分骄傲于自己小小年纪就能够为科学这位贵妇人效劳。遇到好天气,露丝可以跑遍荒石园去监视红蚂蚁,仔细辨认着它们走到被劫持蚁窝的路。我十分信任她的热情。一天,我正在写每天必写的笔记,露丝就砰砰地敲起实验室的门来。“是我啊,快来,红蚂蚁进了黑蚂蚁的窝,快来!”“你看清楚它们走的路了吗?”“是的,我还做了记号呢。”“怎么做的记号啊?”“像小拇指那样,我把白色的小石子撒在路上。”

我跑过去发现,正如这位6岁的合作者所说的那样,她事先准备了小石子,看到蚁队从兵营里出来,便一步步紧跟在后面。每当蚂蚁走过一段路,她就撒下一点石子。眼看红蚂蚁们的抢劫活动已经结束了,现在正在原路返回中。离回窝的距离还有100来米的时候,我就已经胸有成竹地准备好了一切。

我用一把大扫帚,把蚂蚁的路线统统扫干净,宽度有1米左右,把路上的尘土统统换成了其他的材料。如果原来的泥土上有什么味道的话,现在都已经被完全消除了,我打赌蚂蚁们会晕头转向的,并且我把这条路的出口分割成彼此相隔的几步路之远的四个部分。

当蚂蚁们来到第一个切口的时候,它们显然相当犹豫,有的后退,再回来,再后退;有的在切口的正面徘徊不前;有的从侧面散开,好像要绕过这个陌生的地方。蚁队的先锋们开始还聚集在一起,后来就结成了几分米的蚁团,接着散开,宽度有三四米。但后续部队不断冲过来,导致场面十分混乱,蚂蚁们彼此堆在一起,乱哄哄的,不知所措。最后,有几只蚂蚁冒险走上了被扫过的那条路。其他的也紧随其后。也有少量的蚂蚁绕了个弯,走上了原来那条路。在其他的切口处,蚂蚁们同样犹豫不决,但是它们还是走上了原来的道路,只不过有些直接,有些间接。尽管我设了圈套,还是没有骗过蚂蚁。它们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实验似乎说明,嗅觉在帮助蚂蚁回窝这件事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凡是道路被割开的地方,蚂蚁们都表现出犹豫,同样的犹豫。仍然有一些蚂蚁从原路回来,大概是因为扫除的不彻底,一些有味道的粉末还留在原地的缘故。一些蚂蚁绕过了干净的地方,大概是受到了被扫到一旁的残屑的指引。因此,无论是赞成嗅觉的作用,还是反对嗅觉的作用,都必须在更好的条件下进行实验,要百分之百去掉所有有味的材料。

在几天之后,我重新制定了计划,比上次要严谨一些。露西观察了不久,又很快向我报告,蚂蚁出洞了。我早就已经猜到了。那是一个六月闷热的下午,暴风雨马上就要来临了,这种时候这些红蚂蚁一般都会出发远征的。在蚂蚁行进的路上,还是洒满了石子,都是我选定的地方,我想这更有利于实现我的计划。我在池塘的一个接水口处接了一根用来在荒石园里浇水用的布管子。一打开阀门,汹涌的水流就冲断了蚂蚁的回路。那水流有一大步那么宽,长得没有尽头。就这样,用大量的水冲刷地面达一个小时之后,红蚂蚁们带着战利品回来了。走近这里时,我特意把水流调小,放慢了它的流速,减小了水的厚度。我故意为红蚂蚁设置了一条走原路不得不面对的障碍,当然越过这障碍并不十分费力。

蚂蚁们真的犹豫了很长时间,那些走在队伍后面的蚁兵们都有时间爬到前面来跟排头兵聚集在一起。于是,它们踩着露出水面的卵石走进水流里。但是脚下的基础一旦没有了,水流就把那些勇士都卷走了,它们依然没有丢掉胜利品,而是随波逐流,在水中的小洲上停靠,等到被冲到河岸边。它们又重新开始寻找可以涉水渡过的地方。几根麦秸被水冲散,就构成了蚂蚁们可以走过的渡河的桥,虽然它们都摇摇晃晃的。另外一些散落在水里的橄榄树的枯叶则是木筏,运载带了太多战利品的乘客。有一些勇士们靠着自己努力的跋涉和良好的运气,没有借助任何过河工具就上了对岸。我看到有一些蚂蚁被水流卷到河中间,离此岸或者彼岸都有一段不远的距离,它们就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即使是在这溃不成军的一片混乱之中,没有一只蚂蚁因为遭遇了灭顶之灾而扔掉自己的战利品。它们就算死也要跟战利品死在一块儿。实验的结果就是蚂蚁们为了沿着原路返回而凑合着过了急流。

在这场实验中,我觉得路面上的气味问题基本可以排除在外了。那片土地在不久之前刚被急流冲刷过,之后又一直有水流流过。就算是路上真的有甲酸的味道,我们的鼻子虽然闻不到,但是至少在被急流冲刷过之后应该闻不出来。在这一种极端的情况之后我想试验另一种极端的情况:就是用另一种强烈的味道来遮盖住原来的味道,看看这样会有什么情况发生。

我在蚂蚁即将返回的第三个路口处,用新鲜的薄荷叶把地面擦了擦。这薄荷是我刚刚从花坛里摘下来的。远一点的路面上,我用薄荷叶覆盖。蚂蚁回来的时候,毫不在意地经过了擦过薄荷的区域:只是在盖着叶子的区域上犹豫了一下,就走过去了。经过这场实验之后,我发现嗅觉不是指引蚂蚁沿着原路回窝的唯一线索,其他的一些实验应该会使我明白。

这次,我不改变地面的状况,只是用几张大报纸盖住了路中央,压上几块小石头。这个像地毯一样的玩意彻底改变了道路的外貌,却一点都没有改变地面的味道。可是蚂蚁居然在这个家伙面前犹豫了许久。比起我设计的其他诡计,甚至是急流,蚂蚁们这次要更加焦虑。它们从各个方向侦察,一再尝试前进和后退,试了许多次之后,才冒险走上了这片没见过的区域。等它们终于穿越过了这片铺着纸的地区,队伍才恢复正常行进。

离这几张报纸不远的地方,有另一个圈套在等待着蚂蚁们:我用一层薄薄的黄沙把路切断,这块地原来是浅灰色的,如今变成了黄色。仅仅是颜色的改变,一样使蚂蚁们惊慌失措了许久,但是最终这个障碍也被克服了,而且没用多长时间。

蚂蚁在沙带和纸带前面犹豫不决,停步不前,而除了颜色,报纸和黄沙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路面的其他状况。这就说明蚂蚁能够找到回家的路并不是依赖嗅觉,而是视觉。不论我用什么方法改变路的外貌,用薄荷叶盖住地面,用扫把扫地,用纸当做地毯把路面遮住,用水流冲刷地面,用不同颜色的沙子截断道路,回家的队伍总是会停下来,犹豫不决,不停地探索,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对,是视觉,不过蚂蚁们非常近视,只要移动几个卵石就足够改变它们的视野了。由于视野狭窄,一层沙、一片荷叶、一条纸带,哪怕只是挥动一下扫把甚至是更微小的改变,都会使蚂蚁眼中的景色全非。那些想带着战利品尽快回家的蚂蚁们就会停下来焦虑不安地等待。它们之所以能通过,都是因为在反复尝试通过的过程中,有些视力好的蚂蚁认出了这片区域,这是它们熟悉的、曾经穿越过的区域。而其他的蚂蚁相信这些视力好的蚂蚁,便勇敢地跟随它们走过去。

如果只是拥有视力,而没有对地点的精确记忆,这些蚂蚁依然不能顺利地回家。一只蚂蚁的记忆力跟人类的记忆力有什么区别呢?它究竟是什么样的呢?我无法回答。但是我只要用一句话就可以说明:只要是去过一次的地方,昆虫就会记得非常牢,更重要的是,它们记得准确。我多次见过这样的情形:被抢劫的黑蚂蚁向这些野蛮的亚马孙人提供了太多的战利品,它们甚至拿不了。于是在第二天,或者是两三天之后,这只远征军会再次出发。这一次就不同于第一次的沿途寻找,它们会直接奔向拥有许多蛹的蚂蚁窝,而且走的是第一次去时的那条路。我曾经沿着亚马孙人前两天曾经走过的路用小石子来设置路标。使我惊奇的是,它们两次走了相同的路!走过了一个石子,又一个石子。我在它们走之前预测,它们会根据石子路标,从这里走,从那里过。果不其然,它们沿着我矗立的石桥墩,从这里走,从那里过,甚至没有一点偏差。

已经过了那么多天了,难道气味能够一直留存在那里吗?谁都不能断然这样说,所以指引亚马孙人的应该是视觉。当然除了视觉之外,还应该有它们对地点的记忆力。这种记忆力能够持续很久,至少能保留到第二天,甚至是更久。这种记忆力不见得比人类的记忆力不可靠,全是凭借它,队伍才能走过高低不平的各种地面,完全沿着前一天走过的路行进。

除了对路面的超凡记忆力之外,红蚂蚁们有没有像石蜂那种在小范围内可以指向的能力呢?如果是不认识的地方,红蚂蚁们怎么办呢?它们能不能返回它的巢穴或者跟它的伙伴会合呢?

这支强盗军团还没有称霸整个荒石园,它们喜欢收获丰富的北边,所以这群亚马孙人通常是把部队带到北边去抢掠。但是荒石园的南边就很少能看到它们的踪影了。可以说,它们对南边并不像它们对北边那样熟悉。现在我想试试在陌生的地方,红蚂蚁是如何行动的。

我站在蚂蚁窝附近,当部队捕猎奴隶归来时,我把一片枯叶放在蚂蚁的面前让它自己爬上来。我没有碰到它,只是把它运到离部队两三步远的地方,只不过是在南边。对红蚂蚁来说,这足够使它离开熟悉的环境,使它彻底晕头转向了。我看到这只离队的红蚂蚁大颚上衔着战利品,在地面上随意闲逛。它以为自己是在去跟伙伴们会合,其实它自己早就越走越远了。它尝试着各个方向,向北,向南,往回走,再走远去试试,朝着许多个方向探索过之后,它依然没有找到正确的路线。这个牙尖齿利的黑奴贩子迷路了,而且是在离队伍只有几米远的地方。我的印象里始终有这样几位迷路者,它们独自转悠了半个小时也没有找到大部队和回家的路,但是嘴上一直叼着来之不易的战利品。它们会怎么样?它们要这战利品有什么用?我对这些强盗,而且是愚蠢的强盗没有什么耐心。

我们前面已经看到,这亚马孙人拥有良好的记忆力,不仅记得牢靠,而且长久。那这种记忆力究竟好到什么程度,能够把印象久久地铭刻在心里呢?亚马孙人到底是走了许多次这条路还是只需要一次就足以令它们在脑子里刻下深刻的记忆呢?我没办法在这个方面进行实验,我不能确定红蚂蚁这次走的路线是不是它们第一次走的路线,也无法规定这个军队到底走哪条路。当红蚂蚁们远征去掠夺猎物的时候,它们看起来随心所欲,一直向前走,我没法干预它们朝哪个方向走。那么拥有良好感官能力的膜翅目昆虫又是怎么做的呢?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红蚂蚁没有膜翅目昆虫所拥有的指向器官,它们只有良好的记忆力而已。只要偏离原路几步的距离,就足以使它们迷路,并且再也无法与家人团聚,但是石蜂却可以穿越几公里陌生的天空。能够指认方向的奇妙感官只有几种动物所有,人没有,我为此感到惊讶。毕竟两个比较项的差别这么大,难免引发争议。现在这种争议不存在了,因为我用两种非常接近的动物进行了比较,两种膜翅目昆虫。如果它们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那为什么一只有那种神奇而特殊的感官,而另一只却没有呢?比起器官那种小问题来说,多拥有一种感觉能力可是重要多了。我期待进化论者给我一个靠得住的理由来。

我选择了蛛蜂,在另外一章中,我会详细介绍它的习性。它们之所以叫“蛛蜂”,是因为它们捕捉蜘蛛,先捉住蜘蛛把它麻醉,作为未来的幼虫的食粮,然后才去给幼虫们挖掘巢穴。对蛛蜂来说,到手的猎物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根本不能带在身边去寻找适合筑窝的地方,所以它们习惯把蜘蛛放在草丛或者灌木丛上,防备像蚂蚁那样不劳而获的家伙们搞破坏–谁都可能在合法占有者不在时,把这个宝贵的猎物占为已有。把猎物放置在高处之后,蛛蜂就去寻找那些适合挖洞的地方。在挖掘的期间,它也不会放松警惕,不时去看看自己的蜘蛛。它会咬咬它,拍拍它,庆幸自己猎到这么好的猎物,然后它再回去继续挖掘洞穴。如果还是不时感到不安,它就会去把猎物放在离自己近一些的地方–近一些的草丛上。它的过程是这样的。我找到了可以插手的环节,以了解蛛蜂的记忆力究竟好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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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蛛蜂正在辛勤地为自己的幼虫挖洞穴时,我把它的猎物偷走,放在离原来的地方大概半米远的空地上。没过一会儿,蛛蜂起身去看自己的猎物,它径直飞向原来的存放地去。看起来它是那么有把握,它对自己已经去过的地方那么熟悉。我也不太清楚以前是什么情况,那么第一次远征不算吧,再来几次就更有说服力。这次,它也毫不费力就找到了自己原来那只猎物的存放地,它在草丛上飞来飞去,仔细地探索,多次回到存放蜘蛛的地方。终于它相信猎物已经不在那里,就用触角拍打地面,仍不放弃地慢慢探索着。突然,它瞥见蜘蛛就在离它不远的空旷的地方,它惊奇地向前走,然后突然后退,似乎是在想:“这是死的吗?还是活着的?这是我过去的那只猎物吗?”最后自己得出结论:“才不是呢!"

但是它没有容许自己犹豫太久,猎手咬住了蜘蛛,拉着它后退,再一次把它放到离原来的存放地只有两三步远的草丛上,又是高处。接着蛛蜂又返回自己的挖洞工作中去。我趁着这个机会再一次挪动了猎物的临时存放地,把它放到了更远一点的光秃秃的地面上。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考察蛛蜂的记忆力了。有两个草丛都曾是猎物的临时存放地:因为曾经来过多次的关系,蛛蜂毫不犹豫地回到了第一个草丛那里。但是第二个草丛,它只去过一次,留下的印象肯定是肤浅的。它没怎么考虑就选择了它,毕竟它只是把蜘蛛挂上去而已。这个地方一定是它第一眼看到的,而且只是匆匆经过。那么迅速的一瞥,足使它记住那个地方吗?除此之外,蛛蜂也极有可能搞浑第一个草丛和第二个草丛。

现在它已经离开了地穴,想要再一次确认蜘蛛。它径直向第二片草丛走去,它在那里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蜘蛛的影子。它知道蜘蛛是被放在这里的,坚持在这里寻找,完全没有打算去第一片草丛那里。它在那片光秃秃的地方找到了它的猎物。蛛蜂迅速找好第三片草坪来安放自己的猎物。我又开始了第三次的试验,这次,蛛蜂也完全没有犹豫向第三片草坪奔去。它的记忆力是如此可靠。以至于它对前两片草坪完全不屑一顾。接下来的两次试验,蛛蜂也都是回到了最后一次的存放地。我对这孩子的记忆力赞叹不已。人的记忆力能有这么好吗?我完全怀疑一个人匆匆忙忙看到一次的地方,第二次还能否清楚地回忆起来,何况蛛蜂还一直在地下辛苦地工作。如果我们可以认为红蚂蚁也有这样的记忆力的话,那么它始终沿着同一条路返回就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了。

这样的测试中也包含了其他的一些成果。蛛蜂在相信蜘蛛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的情况下,便四处寻找,很顺利就能找到,原因在于我把它放在了空旷的地方。一旦增加一点难度–用手指头把土面按出一个洞,把蜘蛛放进去再盖上一片叶子,这只蛛蜂便从叶子下钻过去,走来走去都没有发现蜘蛛就在下面。可见指引蛛蜂的是视觉而非嗅觉。虽然它的触角不停地拍打着地面,可我不认为这个器官能够起到闻嗅的作用。我还要补充一点:蛛蜂的视力实在很差,连蜘蛛离它只有两寸远的距离它都发现不了。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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